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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对债务人抵押权有效吗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6-02-07点击:27

债权人对债务人抵押权有效吗

债权人与债务人通常不存在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用财产为债权作担保,债务人不履约时,债权人可处置财产优先受偿。

债权人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设立有效抵押权,抵押合同要体现双方真实意愿,无欺诈胁迫。

债权人对债务人抵押权有效吗

抵押物要在法律允许抵押范围内,且办理合法抵押登记(法定无需登记除外),这样债权人才有优先受偿权。

案情回顾:

小崔向小韩借款10万元,小胡作为第三人以自己的一套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小崔到期未能偿还借款,小韩要求就小胡的房产优先受偿。小胡称抵押合同是在小韩胁迫下签订的,且房产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应承担抵押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韩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依据法律规定,抵押权有效设立需抵押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本案中若小胡能证明抵押合同是受胁迫签订,该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合同,抵押权的设立基础就存在问题。

同时,抵押物需符合法律规定可抵押的范围,且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法定无需登记的除外)。此房产未办理抵押登记,小韩不能直接就该房产主张优先受偿权,除非法律规定该抵押物无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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