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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几年不还会被视作作废?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12-29点击:27
有关借款纠纷方面的法律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
在这三年的期限内,如果债权方没有切实地向债务方提出要求偿还欠款的诉求,而债务方也没有明确表示出愿意履行这个义务的意向的话,那么自超出这个时限以后,如果债权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并且债务方以此诉讼时效已过作为抗辩的理由,那么债权方或许会面临失去胜诉可能的风险。
然而,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如果债权方曾经向债务方提出过索偿的要求或者债务方曾经作出过承诺偿还欠款等行为,那么诉讼时效会被认定为中断,并需要重新开始计算三年的有效期。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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