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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让妻子还真的合理吗?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5-03-28点击:30

丈夫欠债,让妻子还真的合理吗?

“夫债妻还” 是否合理,得结合具体情形深入分析。

第一,要是丈夫所欠债务纯属个人债务,与家庭日常开销毫无关系,且妻子能拿出充足证据证明,那么该债务应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不能将其当作夫妻共同债务,让妻子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丈夫欠债,让妻子还真的合理吗?

第二,要是债务虽由丈夫背负,但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在婚后补签声明认可,这种情况下,该债务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共同偿还。

倘若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部分财产已归各自所有,那么夫妻双方需就债务偿还达成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则需交由人民法院裁定。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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